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運動場、健身中心4.21確定重開 惟仍需符合部分要求

自今年1月7日起因疫情緣故,運動場、健身中心及其他體育處所均需關閉直至另行通知。等待了4個月後,政府今天宣佈首階段放寬的措施,包括重開體育處所的條件。

政府將如期在下周四(21日)分階段放寬社交距離措施,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今日(14日)公佈首階段放寬細節,包括食肆可恢復晚市堂食至晚上10時,至於限桌令則由2人一枱放寬至4人一枱,以及可舉辦不多於20人的宴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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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身室在首階段放寬措施內重開。

除餐廳處所外,另外以下8類表列處所仍可在下周四起同步重開,包括:室內及戶外體育處所、健身中心、桌球、公眾保齡球場、公眾溜冰場、遊戲機中心等等,入場人數維持在可容納上限的50%,但容許進行隊際運動。

雖然處所重開,但大家運動時仍需佩戴口罩,亦要符合疫苗通行證才可進入場地。市民在做運動時仍以4人為限,不過隊際運動及訓練時可遵照該運動的規則增加參與人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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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運動場將重開,不過大家運動時仍然要佩戴口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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